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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25名)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1-12-17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湘公发〔2021〕15号)要求,结合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机关及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所属支队、大队”)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党委统一领导,总队政治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总队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十八周岁;

4.具有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勤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强制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0个,计划招聘人数125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省公安厅门户网站(http://gat.hunan.gov.cn/)、“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00至2021年12月21日下午17:00止

2.报名网址

报名人员登录网站(http://bm.zfoline.net/Exam/4301%5E91%5E2021-12-14/RegisteringLogin.do)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上传。

3.报名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建议在装载Windows系统的电脑PC端使用谷歌或360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上传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②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照片。③现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④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上传要求:①报名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在上传照片前,请在网报系统上传照片界面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使用时请用原始照片打开,然后工具会将照片修改为符合上传要求的大小并保存为报名照片.jpg格式到本地,再选择报名照片.jpg进行上传),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系统识别。②网上报名的同时,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图片(命名为XX材料.jpg格式)形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最多上传5张图片,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2M。③如果要上传的证书等图片超过5张,可将身份证正反面拼接成一张图片,学历学位证拼接成一张图片等。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0日前取得。

(2)有效工作经历证明为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等有效工作关系证明材料、所获技能等级证书和奖励证书等,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2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00至12月22日中午12:00止。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信息请考生登陆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法规等,总分100分。

资格复审: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放弃复审者,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主要按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学历、工作经历、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现场审查。考生须携带资料原件按时参加。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地点、名单、成绩等通过“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政治部411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五)体能测评与体检

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依次递补一次。(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请关注“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平台)

(六)考察

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党委研究,并报湖南省公安厅备案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湖南交警”、“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期限一般2至4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辅警工时制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八、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招聘组织部门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二)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均应为绿码。

2.所有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28天内无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地级市、县(区)旅居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所有人员在考试或测评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所有人员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4.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

5.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或测评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考试或测评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且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咨询电话:0731-84068831(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治部)

举报电话:0731-84068157(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纪委)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240657转8005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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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湖南省 -- 长沙市招聘职位:见正文学历要求:博士及以上发布时间:2021-12-17 发稿编辑:高层次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