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总工会2021年公开遴选财会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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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拟公开遴选(考调)1名财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财会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南充市市本级及九县(市、区)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财务分析和处理能力、调研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类专业。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5周年及以上财会岗位工作经历。
5.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11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①报名时间:报名人员于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8:30—11:30,15: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地点:南充市总工会组织部(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金泉路302号老公安局大楼1214室)。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总工会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⑥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⑦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南充市总工会组织部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财会政策法规和财务分析、处理能力,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不受理查分申请。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 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信息获取、计划组织、应急处理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通知书另行发放,考生按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听取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调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经市总工会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2235458。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7—2760005。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