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原县关于2022年招聘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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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根据《关于安排就业困难人员服务基层司法所的意见》(巴司发[2020]51号)文件精神,五原县司法局会同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设置
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承担简单的辅助性工作。主要包括司法所后勤保障性和公共服务岗位共6名。
二、聘用人员条件
以下六类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年龄内就业困难人员,且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01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02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0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04残疾人员。指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05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06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三、相关要求
01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把关,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乡镇、街道、社区(村社)不得推荐报名,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审核,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02报名人员必须符合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一律解聘,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岗位人员招聘报名。
03聘用人员应遵纪守法,并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服从安排,积极工作。对不遵守纪律、制度,不服从安排的聘用人员随时解聘。
有意者请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发送至五原县司法局邮箱,或直接带资料到五原县司法局(政务服务中心6楼)622办公室参加应聘。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王利军:0478-5581991
电子邮箱:wyxsfj@126.com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