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2年1月公开招聘21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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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21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退伍军人或社会人员;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1月31日,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2月1日至2004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不得招聘的情况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1.年薪7.8万-13万元(年薪为税前,含五险一金);
2.有完备的人才培养和对应培训;
3.安排食宿,统一发放制服;
4.入职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1月25日(除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选择现场报名的,可本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2年1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其中1张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报名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大道41号(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四楼办公室)。交通路线:205路车、512路车乘坐到阜沙镇政府站,阜沙镇政府红绿灯往东凤方向180米。联系电话:0760-23189407,联系人:陈小姐。
选择网络报名方式的,请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ushafenju@163.com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张三+13411112222),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联系方式,报名资料包括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2022年1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内页)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退伍证扫描件、驾驶证扫描件等。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雇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流程,一旦发现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试期间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做好自身防疫措施,戴口罩,出示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粤康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占50%。
考试当天,各考生务必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1.笔试当天进行面试,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逐一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占50%。
3.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笔试、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考试结果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体能达标测试作为附加考试,根据入围名单安排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达标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达标标准”,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
3.体能测试不达标或放弃体能测试的,可依次递补体能测试人选。
八、政审
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九、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合格者,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组织开展人体验毒检验,对检验结果为阳性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十、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一、雇用
确定录用人员,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0-23189407。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