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医疗集团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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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为进一步加强小店区医疗集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适应集团发展的需求,切实为人民健康提供服务和保障,根据集团不同发展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集团会议研究决定长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资待遇
采用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合格后参照小店区医疗集团现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2份,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毕业证书(要求高中起点学历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成绩单)、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等资料到太原市小店区人民医院三层人事科(太原市小店区汾东大街中心医院汾东院区B3区)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集团将组织应聘者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后体检,体检由集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1.体检与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2.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集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集团副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集团常务副院长(兼),负责招聘工作日常事务。
七、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351-565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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