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公开招聘7名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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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7名编外人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https://dprcfw.mike-x.com/2xVb1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7名编外人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月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2.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后,点击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https://dprcfw.mike-x.com/2xVb1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sz.gov.cn/img/2/2210/2210151/9531442.png
3.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上传验证证明电子版;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5)两篇及以上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综合文字岗需要提交);
(6)2年及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财务岗需要提交);
(7)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笔试前完成心理测评,具体测评细节将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考生预留的邮箱,心理测评的结果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组成部分。
2.笔试、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及邮箱方式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并留意查收。
3.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钟先生,咨询电话:0755-28333684。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彭先生,0755-28339656。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