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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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教育考试和评价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结合实际,海南省考试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海南省教育考试命题和评价中心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6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年龄要求:
(八)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九)现为在编人员的,需经现所在单位(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
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后查找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核的方式,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联系人:胡昕、任俊丽,联系电话:0898-65782107。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60号。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必须在“上传相关图片”环节,按岗位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未上传,按自动放弃处理。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3.现为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的在编人员,报考招聘岗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4.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gif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应聘人员要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
7.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初审及笔试人员确定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的比例才能开考,如达不到1:3(含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合格分数线(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
(2)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及岗位特点,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于
2.资格审查复审
面试人选须携带复审所需相应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复审后各项证件、证书原件当场退还)。如未能提供复审要求的原件与复印件或材料不全、不清晰;复审材料信息与报名表单信息不一致;复审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面试人选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材料清单及其要求(原件查看,复印件提交):
(1)《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打印两份并本人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4)需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6)材料一经提交,考后不予退回。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在海南省考试局官网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面试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5)面试前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面试考官5人,其中,省教育厅及我局专家占比不超过60%。
六、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到海南省考试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
八、公示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聘用和入编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拟聘人员的初聘手续;因岗位特殊,试用期延长至一年,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期间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享受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及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能调动,不能报名参加其他招聘考试、考核等。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