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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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公开招聘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为交通运输部机关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部委托,承担部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部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保障工作;研究拟订部机关后勤工作规章、制度以及服务措施和标准;承担部机关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部机关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环境秩序、节能减排、住房制度改革、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部机关和在京单位交通安全、爱国卫生、人防、绿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部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服务中心本次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1名,具体详见下表: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其他资格条件 |
经营管理岗 |
京内生源 1人 |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工商管理、投资学、财务管理 |
大学本科 |
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 |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年龄不超过24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2022年8月前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应聘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通过邮箱寄至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人事劳资处邮箱:rslzc_mot@163.com。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3月1日17时止,以报名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二)资料审核和初选。
服务中心根据个人条件及岗位特点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的方式、程序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而定。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具体考察方式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而定。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交通运输部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9325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