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2022年招聘5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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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配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更好服务社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金寨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梅山镇招聘5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代码0001招聘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计划见附件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名时间为
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4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金寨县梅山镇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任职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疫情防控承诺书和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任职需形成竞争,考试有两种形式:一是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含)以上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二是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
(四)考试。考试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寨县民政局、梅山镇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为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2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多个面试小组,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平均成绩÷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3、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考察资格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开展。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因公示期间被举报、核查等原因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按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五、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公示期满后,确定为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办[2018]54号)、《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发[2018]2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不低于本地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职员工资执行工资待遇,并购买五险一金。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在金寨先锋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山镇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梅山镇咨询电话:0564-2701038;0564-2701001
监督电话:0564-2701009
金寨县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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