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专项招聘7名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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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区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引进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清新人才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要求:具体要求按各单位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为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专项招聘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岗位表》(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二)报考方式:报考人员登录“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适用人才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qyqxzzbzp2022/),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填报岗位
1.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应聘者须诚实守信,网上报名填写后即视应聘者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根据具体岗位要求上传附件证明,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明等。
(四)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核查方式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核查须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按时参加,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3.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核、考试、体检。
(五)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公告涉及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现场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者,须提交与专业相关的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参保证明等),毕业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算作工作经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职业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人以上将增加面试初试环节,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初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0的比列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面试人选。具体以通知为准。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不能确定体检人选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安排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报名者,考察时须提交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察可以在公示后进行。
如出现报考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用人员须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逾期或没按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
七、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考试前,考生应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者应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正常、提供资格审核(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参加资格审核、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
八、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公告、体检安排等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目录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及时留意网站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聘用后,报考有服务期限岗位的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签订合同时约定5年服务期,根据文件要求其他岗位约定3年服务期,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五)本公告由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组织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3-5810078,0763-5822405。
报名系统技术联系电话:4008228076。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