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2月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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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因本公司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术要求。
(四)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相应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 |
排水科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类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
1、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宁波常住户口者优先,年龄为35周岁以下; 2、具有机电类中级以上职称; 3、肯吃苦耐劳,查看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4、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 5、慎密的工作作风、勤奋、敬业的工作精神。 |
工程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类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 |
1、宁波常住户口者优先,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对施工全过程的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建设成本有效控制的能力,能处理和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3、具有良好的表达、协调、沟通、分析能力,能协调工程建设各单位间的关系; 4、性格稳重、责任心强,为人正直。 |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考程序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9时—2022年3月7日16时止,逾期无效。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完整填写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https://www.chsi.com.cn)、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或照片。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岗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845896134@qq.com,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入围面谈甄选人员,未入围者不作另行通知。
5、面谈甄选:请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持健康码、行程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佩戴口罩于3月12日(周六)9:30前至指定地点接受面谈甄选。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个人邮箱及短信,保持通信畅通。
6、通过资格审核及面谈甄选者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入围笔试者,未入围者不作另行通知。
(二)笔试
本次人员招聘考试采取专业知识笔试方式进行,由镇海市政进行笔试。笔试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原则上按招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2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分的40%计入考试总分。
(三)面试
本次人员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镇海市政进行面试。面试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的60%计入考试总分,笔试分的40%和面试分的60%相加产生考试总分。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后,若面试对象均不符合入职条件的,镇海市政可以取消招录计划。
(四)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镇海市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公司报区国资中心核准后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方案,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者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进入本公司,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四)报考者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考者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镇海市政办公室反映。
(六)本次人员招聘咨询电话:宁波市镇海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0574-86290149(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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