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44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2-02-24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44名,其中管理岗位7名,专业技术岗位37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和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ni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
应聘者登录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官网,点击“2022年公开招聘”,进入“湖南工程学院招聘网”,点击岗位分类中“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注册成功后选择应聘岗位,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
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④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⑤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
⑥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电子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所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2.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未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不予参加考试环节。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各环节入围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专任教师(B1-B6岗位)
采取笔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思政课教师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形势与政策的相关内容;心理健康咨询师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且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2)专职辅导员(B7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且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管理人员(B8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且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人事处招聘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学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或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程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586学校人事处(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举报电话:0731-58688908学校纪委办公室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