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1名委派审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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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委派审计(计算机审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计算机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专业要求:计算机类(一级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计算机中级及以上职称;
6.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22年2月24日),熟悉财政、会计等相关计算机知识和业务知识优先。
(三)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薪资待遇按照江北区委派审计用工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9日17∶00。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点选“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宁波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委派审计人员”开始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8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者可于3月14日9:00-17:00登陆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查询。
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若部分岗位达不到此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3月17日9:00-19日9:00。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仔细阅读附件1中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并下载打印《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签字。
(四)笔试
时间:初定于3月1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健康状况报告表》(附件2),佩戴口罩,健康码绿码,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经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考试内容由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宁波人才网事业招考栏目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六)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题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备注: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人员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从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三、注意事项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联系电话:8786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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