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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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资产事务管理岗位,5名
2.房产事务管理岗位,3名
3.信息数据管理及维护岗位,1名
4.行政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详见下表:
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招聘
对象
最低工作年限
年龄上限
户籍要求
专业
要求
学历
学位
学历性质
政治面貌
其他
条件
资产事务管理岗位1
根据机关国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负责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法律风险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1名
应届
不限
30
限
本
市
资产管理、经济、审计或法学类等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资产事务管理岗位2
根据机关国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负责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处置、法律风险评估等事务性工作
4名
非应届
不限
40
限
本
市
资产管理、经济、审计或法学类等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房产事务管理岗位1
负责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硕博招聘房屋修缮、施工管理、造价控制、房产评估、房产交易、物业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1名
应届
不限
30
限
本
市
工民建、房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管理或工程造价等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房产事务管理岗位2
负责协调市级机关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房屋修缮、施工管理、造价控制、房产评估、房产交易、物业管高校招聘会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名
非应届
不限
40
限
本
市
工民建、房产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维修管理或工程造价等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信息数据管理及维护
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信息平台数据的维护和管理,承担国资中心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运行保障
1名
不限
不限
35
限
本
市
计算机或信息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熟悉常用数据库系统管理、硬件设备及网络系统维护
行政管理
熟悉事业单位内部行政事务,负责内部资产、档案、设备、安全管理和行政等工作
1名
不限
不限
35
限
本
市
行政管理和或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2日止(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本次报名采取纸质材料寄送报名方式:请将《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获奖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黄浦区陆家浜路1388号701室,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办公室收,邮编200011。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高校招聘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将收到准考通知。
4.笔试
笔试将安排在4月中旬。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运用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5.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用等方式进行。
6.体检
通过考试者需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7.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63126060、63126052
监督电话:23119866
附件: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2014年3月21日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