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名司法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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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松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司法雇员3名。
三、招录条件及范围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丽水市户籍(含户籍在丽水市、丽水市生源、出生地在丽水市),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
(四)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八)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根据司法雇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9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全省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4.报名须提交的资格审查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附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
领证地点:松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9办公室)。
(二)考试及面试
采取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以上机方式进行,分为听打、看打两部分,各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看打时间为10分钟,听打时间以播音结束为准。
2.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松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订立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若有人放弃职位,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松阳法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本次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
六、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
(二)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经省法院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联系电话0578-8806316。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松阳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举报电话:0578-8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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