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22年公开招聘1名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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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根据《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肇高管办函[2021]63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非在职本科学历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符合招聘岗位(公益诉讼专职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协助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相关工作的能力素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
7、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相关证书取得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路高新区检察室一楼办公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用于贴报名表)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除《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本次招聘考试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758-3636280。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的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路高新区检察室一楼会议室。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履行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
2、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报考职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评分方式:面试采取百分制,根据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其余评分平均成绩,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肇庆高新网(网址:http://www.zqgx.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以及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拟聘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肇庆高新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要确保真实,如发现材料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