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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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我校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8名,其中大学部专任教师16名、实验教师1名、专职辅导员20名、教辅人员1名,附属中学专任教师20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历经40余年风雨历程,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聚焦立德树人、建设一流师范,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把思想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7。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七)年龄:符合岗位报考年龄规定,30周岁及以下是指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毕业证、学位证不显示招聘岗位所列的二级学科,请同时提供成绩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一)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七、考试比例。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考试方式。所有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大学部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岗(BZ20220101至BZ20220116)、附属中学专任教师(BZ20220401至BZ20220415),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70%。
大学部专职辅导员(BZ20220201)、教辅人员(BZ2022030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由高到低择优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九、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具体报名步骤见附件4)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报名时间为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联系人:张老师、孜老师,0991-4112131、411213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层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技术服务电话0991-4112427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十、考试、考核及后续招聘程序
新疆师范大学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相关事项待资格审查等工作完成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进行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