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纪委监委招聘留置点专职看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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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点专职看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数量及福利待遇
招聘专职男性看护人员5名,工资待遇参照清人社〔2021〕5号《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的后勤服务类人员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反应灵敏,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三)身体健康无缺陷,五官端正,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陪护工作需要;
(四)年龄20-45周岁(即1977年4月18日至2002年4月18日期间出生);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65米以上;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五)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在同等条件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中国共产党党员、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招聘条件者网上进行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写《清远市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留置点专职看护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清远廉网http://www.qyjj.gov.cn下载),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有学位的还需提供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等材料A4复印件1份,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资料概不退还。面试报到前须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三)《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纸质件可通过邮寄方式寄往以下联系地址,也可将《报名表》(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和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电子邮箱qyjw623@163.com。
(四)联系地址及电话: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625室清远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63-3882106,邮编:511518。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29日。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以百分制评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按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支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四)递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或考察、公示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应聘人员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清远廉网(http://www.qyjj.gov.cn)和清远廉信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防疫有关要求
(一)为保障应聘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应聘人员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市纪委监委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清远廉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三)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市纪委监委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面试现场,视为放弃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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