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临汾襄汾县在外襄汾籍人才引进8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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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山西省内引进在外工作襄汾籍人才回乡,为家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用(聘用),在襄汾县以外、山西省以内其他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襄汾县工作:
(一)襄汾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襄汾县)人员;
(二)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襄汾县或常住户口不在襄汾县但是在襄汾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围为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范围为九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人员范围为助理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工资性质应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引进数量及岗位
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襄汾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襄汾籍人才回乡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务员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乡镇综合管理、县直应急管理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教师岗位的报名回乡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须为在编在岗教师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进入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登记备案;
(四)进入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有关规定,在编在岗;
(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六)其他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2.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
4.试用期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以上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原则
(一)空编进人原则;
(二)平行对口原则;
(三)双向选择原则;
(四)服从调配原则;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襄汾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5月13日。
3.报名要求:申请回襄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fen.gov.cn),自行下载填写相关材料。并将下列材料压缩后报回工作邮箱:
教师岗位发送至jkjjsgzg@163.com;
其他岗位发送至xfxwzzbzhk@163.com;
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报名岗位+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①《襄汾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襄汾籍人才回乡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扫描件;
②《襄汾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襄汾籍人才回乡同意调动证明》(附件3)原件扫描件;
③相关证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相关资格证、录用文件等原件扫描件;
④襄汾籍有关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所在单位(村或社区)证明原件扫描件;
⑤《诚信承诺书》(附件4)签字后的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查结束后,通过电话方式回复审查结果。
2.报名人员要对个人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本人自负。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成立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回乡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确定初步人选
若岗位报名回乡人员数量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该岗位报名人员可直接确定为初步人选。若有岗位出现报名回乡人员数量超过岗位计划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初步人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襄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不予引进。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引进单位、参加体检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等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组织考察。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在体检考察环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岗位,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了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会议确定岗位
通过以上环节的拟引进人员,一般按照“身份不变、平行对口”的原则安排岗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及引进人员工作岗位。
(七)办理手续
引进人员名单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科技局办理相关手续。凡是回引到襄汾县的各类人才均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不得离开襄汾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与申请人联系审核相关资格证明,请申请人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二)引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不能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3820818(襄汾县委组织部)
0357-3530002(襄汾县教育科技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襄汾县2022年引进在外工作襄汾籍人才回乡领导组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