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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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4年春季泉州市直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含部分机关工勤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招聘包括市直政府系统(含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市直党群系统、以及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和台商投资区的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研究生人才招聘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及要高校招聘会求
1.本次招聘对象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本通告所指“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系除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外,主管部门为泉州市卫生局的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3.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或曾被我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但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辞职的人员,若应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只能报考市光前医院、市急救指挥中心、市第三医院、市皮肤病防治医院和市传染病防治医院。
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的“备注”栏中未标注“含专升本”的岗位,专升本学历的考生不能报考。
4.安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安溪县各事业单位;报考安溪县事业单位者,聘用后五年内不得申请流动至其他企事业单位。
5.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所有岗位最高年龄均不得超过30周岁(即必须为1983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除另有说明外,最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为1978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
6.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为《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政策规定”栏目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考生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考生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8.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2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市或其它县(区)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4年2月2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9.限定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皆可报考。
10.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经验)。
11.报考“专门岗位”(即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6和22岗位、安溪县金谷镇农业服务中心01岗位、安溪县祥华乡文体服务中心01岗位、德化县大铭乡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1岗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在泉州地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并于2014年2月25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其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仅限报考安溪县和德化县的专门职位。
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泉州以外地区参加上述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也可报考上述相应专门岗位。
12.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或曾以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专门岗位而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13.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8月31日)。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2014年3月2日8:00至3月6日17:30)。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泉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qzks.com)的“在线报名”栏目查询岗位,并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应及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整高校招聘网,未缴费者不能参加网上资格初审。有关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及其支付方法等问题可通过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报名及缴费系统将于2014年3月6日17:30关闭。
2.资格初审(2014年3月2日8:00至3月7日17:30)。考生报名并成功缴费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或改报其他岗位,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在泉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对于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因所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条件而被取消考试的报考人员,建行网银将于笔试结束后半个月内将报名费退回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进入面试、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组织人事部门复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4年3月19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未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