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黄石阳新县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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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改善我县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公开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单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阳新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2)“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出生年月以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名者除须符合《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在阳新县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6月2日
(2)报名地点: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考生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到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
(2)报名材料:考生需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有报名材料一式三份(报名登记表必须粘贴近期红底或蓝底登记照)。每人限报1个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可信。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经研究,可取消、核减或保留。
3、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发公告通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须先参加笔试再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共分为四类,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B类为社会科学类,C类为自然科学类,D类为中小学教师类,E类为医疗卫生类。参加考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3:1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须取得笔试有效成绩)。
对参加面试人数(含直接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双一流”本科生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环节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考察。各职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按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在面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根据岗位需要,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6、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考生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如于2022年7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不得聘用。
四、有关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统一安排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所聘岗位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2、政治待遇。本次招聘人员作为全县后备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对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锻炼,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
3、其他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在阳新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随迁配偶需从外地调入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商调、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妥善予以安排。
4、服务年限。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最低服务期协议,服务期内离开(经组织调动除外),则取消相应待遇。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