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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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经学校党常委会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是新疆医科大学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核酸检测、数据分析、核酸检测培训,以及PCR生物实验室的运行、维护等工作。
单位位于乌鲁木齐鲤鱼山南路新疆医科大学鲤鱼山校区,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规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验实验室,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为新疆应急处置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防控保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其中实验岗4人,技师岗2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的方式开展,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81/flm_list.shtml)、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7.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6年5月24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8.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须在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18:00内将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考生姓名-资料名称”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岗位编码-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sjczx@xjmu.edu.cn。纸质版报名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携带,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6.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8.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
9.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0.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11.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5)。
八、资格审查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上发布。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考核
(一)考核方式
按相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均采取考核制方式。考核项目为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xjmu.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http://www.xjmu.edu.cn)。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十、体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考察
1.单位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十二、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酸检测中心(新疆医科大学PCR生物实验室)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咨询电话
0991-4362365(张老师)
十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十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