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市应急管理局招聘雇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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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管理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雇员岗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本通告涉及的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网址:http://125.92.248.12:8011/ggfwweb)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1日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保存成功后选择适合的岗位报名。
(四)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填写清楚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三选二);
4.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市应急管理局6楼619室。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成功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雇员招聘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可在本网站登陆报名页面查询。
(一)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2年6月18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由我单位统一组织阅卷,并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2020年修订)》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日。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892230。
六、其他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如因疫情变化需升级调整防控措施的,按中山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考生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