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140名博士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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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和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单位建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专业学科建设水平,促进我校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我校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我校2022年拟安排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地质大学创办于1953年,是原地质部直属五大院校之一,是国家自然资源部、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廷栋任学校名誉校长。学校秉承“达观博物”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求实创新”的光荣传统,历经近70年的办学历程,学校逐步形成了“资源环境+”多学科协同发展和深度交叉融合的办学特色。
学校拥有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艺术学7大学科门类,65个本科专业。《河北省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方案(2021-2025年)》中,学校被纳入河北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序列,“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被纳入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其中“地质学”一级学科被列为重点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被列为重点培育学科,拥有9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在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地质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会计学、土地资源管理、旅游管理6个专业入选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经济统计学、法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软件工程、土木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15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约18000人。2016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按需引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坚持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募人才。围绕学校发展,全面考虑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优先引进学校学科发展急需的、在学术上处于领先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同时全面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民主、公开、竞争,对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综合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应聘辅导员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领军人才: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学术声誉,学术思想与观点对本学科以及相关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取得过公认的有重大创新或重大价值的教学或科研成果。
2.学术带头人: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熟悉并掌握本学科国际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公认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学术发展基础和成长潜力且人才培养卓有成效,引领相关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学术骨干:专业能力突出,熟悉并掌握本学科国际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水平和发展潜力,业绩成果突出。
4.优秀博士:专业能力突出,熟悉并掌握本学科国际国内前沿的研究状况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学术科研业绩较优秀或学校紧缺人才,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专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可放宽到40岁)。
(三)招聘人数
2022年河北地质大学拟招聘博士毕业生14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地质大学2022年博士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其他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四、人才招聘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详见附件2:《河北地质大学2022年博士毕业生招聘相关待遇的规定》。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应聘者需通过电子邮件向学校和相关二级单位提交个人简历,在投递简历时,请务必使用“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应聘单位名称+高层次人才网”的邮件名称,应聘者简历经过初次筛选后,学校将择优通知应聘人员试讲面试。
(二)招聘方式。本次博士毕业生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教师岗位招聘具体形式主要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依据《河北地质大学引进人员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实施办法》,组织应聘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四)资格审查。应聘者在试讲和面试阶段应提供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还需提供近三年所发文章的复印件或者检索证明。
(五)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六)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七)面试考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
六、附则
(一)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高级职称的以及学校急需人才等,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录用的博士毕业生需与学校签订《河北地质大学引进人才协议书》,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三)服务期内,学校原则上不批准引进人才提出的辞职、离职进博士后流动工作站、调离等申请。若因特殊原因提出调离,或因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触犯刑律、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学校解聘的人员,按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根据实际服务期限退还安家费。
(四)本规定仅适用于列入河北地质大学2022年招聘计划引进录用的博士毕业生。
(五)河北省人社厅对上述待遇条件有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六)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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