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30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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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委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户籍要求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教师 资格证书 |
幼儿园教师 |
01 |
10 |
1:3 |
不限 |
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02 |
10 |
|||||||
03 |
10 |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有规定的,均参照《宿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不得报考。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不得报考。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宣传统战部、教育工作办公室和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
(3)报名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淮海技师学院西侧),联系电话:0527-84333305、84333308。
(4)报名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5)报名费用: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6)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审核中遇到问题可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司(0527—84333309)联系。
3、报名与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5)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持续关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并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考生通过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kfq.suqian.gov.cn/)、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形式:基本功(专业综合技能测试)和演课。
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面试成绩公布方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发布。
(五)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JKQRLZY)公布考察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经开区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2个月,首次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招聘主管部门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拨付,所有待遇参照区内2021年招聘的同类幼儿园教师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教育工作办公室0527-88859862
报名咨询电话:
宿迁经开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27-84333305、84333308
监督电话: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0527-88859575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