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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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是惠州市接待办公室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前来惠州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投资洽谈等政务及重要的接待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岗位1名,负责政务接待工作及园区办文办会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惠州市高榜园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岗位需值夜班);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6.录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试用期一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递补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为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于2022年8月10日0:00至8月12日24:0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惠州市接待办公室工作邮箱(hzsjdbzhk@huizhou.gov.cn),考生成功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招聘工作小组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发送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填报、打印。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报名所需材料(发送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证明(需用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盖章确认)。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录条件和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uizhou.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明确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等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主观题等。考试不指定参考书,试题由招聘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统一命制。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核酸阴性相关证明按规定进入到指定地点统一集中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
面试开始前3天,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核。
面试以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应变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并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在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因考生自主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有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所报考要求的资格条件即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通过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并按公告要求参加笔试、面试,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入职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视为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人员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需承诺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取得所在单位同意证明。
(三)招聘工作将严格落实广东省、惠州市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应聘者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详见附件4)。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2-2892306,监督电话:0752-2882606。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6号1号楼1楼1-133。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