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宁县应急管理局招聘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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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因工作需要,广宁县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森林消防大队(雄狮特战队)队员22名、专职安全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森林消防大队队员22名(其中:大队18名、南街3名,螺岗1名),负责县扑救山火、抗洪抢险等综合应急救援,协助公安部门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工作;专职安全员1名,负责开展属地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安排在赤坑镇政府应急办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学历要求: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7月30日至2004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4、森林消防大队队员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无人机驾驶、应急救援经验者优先录取;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并自行下载《广宁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大队报名表》《广宁县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1、森林消防队员:广宁县森林消防大队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大院内);2、专职安全员:广宁县应急管理局2楼办公室。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车辆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并配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聘用的全过程,在完成报名后,由本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本局负责通知考试信息。
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试
(一)森林消防大队队员需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体能测试、面试,并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情况择优录用。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专职安全员需参加笔试、面试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录用。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本局组织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人员聘用
报名人员依次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毒品检测和政治考察后,择优录用。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广宁县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宁人社发〔2019〕8号)规定标准计发。
八、其他事项
(一)森林消防大队队员、专职安全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二)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三)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次招聘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报考森林消防队员:15975265666、15975260350,报考安全员0758-8638555。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