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县公安局2014招聘特(巡)警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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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6
为加强我县公安特(巡)警队伍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择优招聘特(巡)警队员80名。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特(巡)警工作;
2.具有黔东南硕博招聘州户籍,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为初中以上文化),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1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双眼裸视力在4.8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硕博招聘网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黎平县公安局特(巡)警80名,其中:男70名,女10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报名时需进行身高测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3 月13日- 3月18日,共六天。
3、报名地点:黎平县公安局政工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相片5张。
(二)体能测试
对报名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暂行规定》执行,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3月19-20日。
(三)面试
1、面试方案由县公安局制定。
2、面试时间:3月22日。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足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足额递补体检。体检标准比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执行。实行统一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面试时间:3月24日。
(五)公示、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五天(3月26-30日)。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且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一年期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表现不好的,予以解聘。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四、聘用待遇
试用期劳动报酬每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报酬 每人每月3000元高校教师招聘(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统一集中食宿。
五、本简章由黎平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55-6221224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