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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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8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科室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科、计划财务科、师资管理科、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安全保卫科、人事科、教育督导室、组织科、信息与装备科、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四级合同制职员3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3日10:00—8月17日22:00。
报名方式:进入珠海市教育局官网(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页面下方“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756-2121326。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提交):
①填写报名表(打印纸质报名表备查);
②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系统上传)。原件备查;
③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系统上传)。原件备查;
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系统上传)。原件备查。
4.资格审核
珠海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考试通知等事项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如岗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时,该岗位将不开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主评委得分高确定。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政策、法律知识、公文写作、办公软件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现场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基本行政素质、综合事务处理、语言表达、政策宣传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函调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121319。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到岗后离职而导致岗位缺额的,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