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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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2年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名(详见附件1《2022年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应聘。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应聘。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09:00—8月11日16:00
初审时间:2022年8月9日11:00—8月12日16:00
报名时间及报名审核反馈时间以邮箱内报名及审核反馈时间为准。
具体办法: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岗位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表》查询。
2.报名人员可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或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hlyj.qingdao.gov.cn/)下载并填写《2022年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电子版报名表、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询认证)、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可查询认证)、党员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拍照图片),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素质能力的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报考紧缺急需人才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qdswwbhkgyjs@163.com(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其他时间报名不予受理)。发送邮件后请电话应聘单位进行确认。
3.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邮件形式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022年8月12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反映,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获奖证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与报名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其他能证明本人素质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证件、证书等材料现场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逾期未提交所需材料的,视作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技能水平等。
参加面试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由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聘用合同的签订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官方网站(http://whlyj.qingdao.gov.cn/)予以公布。
(四)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
青岛市文物保护与考古所0532-82866197
监督电话:0532-85812253
请在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期间拨打以上电话。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