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聘1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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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资兴市委编委会同意,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8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服务期限已满的资兴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1周年以上,近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界定方法:如要求在40周岁以下须在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周年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5.上级规定不得流动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7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时间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9:00-16日17:30(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2022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为保证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力量,面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选聘的岗位由学校和市教育局推荐报名,其他岗位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
3.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质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和内容详情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其公开选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素质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岗位胜任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市人社局审核, 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开选聘单位、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呈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相关手续。本次选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聘用资格。
2.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调动(聘用)、取消调动(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面试后,在体检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公开选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公开选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得递补。
四、监督与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0735-3280728。
考务咨询电话:0735-3326358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