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2022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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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水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2人,其中:财务类6名、综合类4名,城管类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其它重大疾病,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服从用人单位岗位分配;
5.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 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 |
招聘 岗位 |
考试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01 |
财务类 |
笔试 (占40%) + 面试 (占60%) |
6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 专业 |
1、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能够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计划与执行能力,原则性强,思维敏捷、严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者优先,具有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能适应郊区、基层一线工作。 |
102 |
综合类 |
4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1、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能适应基层工作经常性加班;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专业服务精神,思维敏捷、富有创造力、策划能力强; 4、能适应郊区、基层一线工作。 |
|
103 |
城管类 |
1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退役军人优先; 3、能适应郊区、基层一线以及长期倒班、外勤工作; 4、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专业服务精神。 |
注:(1)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公告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时间及周期,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1、公告发布渠道: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栖霞街道红枫视窗”微信公众号、“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
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6日中午12:00。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首页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在线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以在线报名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无法报名。
3、报名时必须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栏内);
(2)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上传至“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3)报考101岗位的应聘人员并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可提交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4)报考103岗位的应聘人员且为退伍军人的,可提交《退出现役证》电子照片(上传至“材料一”栏内);
4、报名注意事项:
(1)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系统在线报名;
(2)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需实时自查报考及审核状态,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09、025-8476105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线上初审
1、线上初审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7日下午17:00(工作日期间)。
对照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考生信息及应聘材料进行线上初步审核,线上初审合格者列入下一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凡报名材料不全、模糊不清以及填写不准确、不完整,均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陈述申辩:如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可于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进行陈述申辩。2022年8月18日17:00前完成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陈述申辩电话:025-84687309。
3、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
(四)防疫信息核查
根据南京市实时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线上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防疫信息核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苏康码”、“防疫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以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通过防疫信息核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考环节。
如考生须进行健康管理的,必须在健康管理期结束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苏康码”、“防疫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材料,方可进入后续招考程序。
如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变化,疫情防控安排将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附疫情防控政策链接: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五)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2、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招聘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和招聘单位无关;
4、笔试成绩出具后,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1、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若前一考核环节达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遇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被通知人员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4、资格复审必须携带的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须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含二维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报考101岗位的应聘人员并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可提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103岗位的应聘人员且为退伍军人的,可提交《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八)面试
1、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5、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对综合成绩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九)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十)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十一)聘用
1、体检及考察(政审)均为合格人员方可聘用。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qxq.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4、递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政审)后方可聘用。
四、劳动关系
聘期内按照相关要求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薪酬参照同等性质人员。
五、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南京市中共栖霞区纪委栖霞街道工委的监督下进行。
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和受委托的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5-85778256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