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华亭市招聘辅警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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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公安队伍实际情况和公安机关社区警务警力配备要求,计划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列表。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华亭市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4.年龄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米,身体健康,品行良好,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红绿色盲,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职工的配偶、子女,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7.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8月18日,共4天。
2.报名地点: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退役(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报名前请自行下载填写《华亭市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打印,一份),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报名处。
凡弄虚作假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体能测评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中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实行项目达标制,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组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笔试程序。
(三)笔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新冠疫情等原因影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需要调整,将在华亭市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分为100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全部纳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
(五)总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有关规定在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关于警察岗位特殊项目不进行复检。
3.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承担。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由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华亭市公安局组织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
(八)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亭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取消资格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由华亭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新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前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等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
2.工龄工资:工作每满1年,工龄工资月标准增加50元。
3.层级工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不同层级发放工资,七级警务辅助人员200元/月,每晋升一级层级增加200元/月,一级警务辅助人员1400元/月。
4.岗位工资:不低于300元/月。
5.绩效工资:标准为:一级辅警人均500元/月,二级、三级辅警人均400元/月,四级、五级、六级、七级辅警人均300元/月。
(二)社会保险
由用人单位为警务辅助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事宜
1.招录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
2.按照《华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华亭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落实层级晋升、工资福利等政策待遇。
五、疫情防控须知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出入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息健康码。并随时关注华亭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凡隐瞒个人行程和个人健康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如有违法情况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933-7722713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