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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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现将大鹏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主要有负责人类、主办类及辅助类岗位,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6人,岗位具体要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参加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现役军人、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5日10:00至8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系统链接:https://dpxqsq.htirc.cn/。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前2天将在报名系统发布报名比例不足1:10的岗位,如无此类岗位则不发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岗位要求、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将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
2.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的年龄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8月15日)。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于报名首日(8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采用线上笔试形式。
1.参考确认
考生须于8月23日9点至8月25日17点在报名系统查看考前须知,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签署笔试诚信承诺书。
2.考前准备
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在考前进行模拟考试,确认参考后在报名系统查看指引,下载考试所需软件,根据要求完成模拟考试。请考生保持报名填写的通讯渠道畅通,留意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
3.笔试时间
考生可在8月27日9点后在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查看笔试日期与时间、考场链接等。笔试当天请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链接候考。考试不允许迟到,迟到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需遵守考场规则。
4.笔试科目及内容
本次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型特点分科目考核考生能力,其中第一类是社区专职工作者负责人类及主办类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第二类是社区专职工作者辅助类岗位,考试科目为《社区服务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市情区情、基层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综合知识、能力知识及常用公文写作。
《社区服务综合能力测试》题型为客观题,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社区治理、社区实务、疫情防控等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考生也可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类别。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将不公布具体分数,由考生登录系统查询)
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按排名在岗位拟聘用名额1:5比例之内的考生,具有资格审查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按排名在岗位拟聘用名额1:5比例之外的考生,具有资格审查递补资格。
C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二)资格审查
用工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及公告基本条件要求,对A类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党员身份证明、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A类考生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可从B类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
(三)面试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形式,由用工单位另行组织。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各用工单位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将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可优先聘用,或由用工单位加试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用工单位负责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用工单位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单位(含各社区)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查异议不实的,由用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
(一)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由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地点工作,新招聘人员须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分配及日常安排。新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不保留聘用资格。
(二)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大鹏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制度核定工资薪酬,每年可享受1次免费健康体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九、其他事项
(一)对于A类、B类考生,如本人同意纳入“大鹏新区编外后备人员库”的,视为已通过大鹏新区编外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半年内有效,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可适当简化程序聘用:如有岗位空缺,报考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且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无需重复参加面试;报考本次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且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无需重复参加笔试。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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