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惠东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8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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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5
为解决我县部分中小学教师不足问题,通过公开招聘方式招聘87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初中教师:
1.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专业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二)小学教师:
1.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属非全日制学历,须是全日制大专师范类专业毕业。
2.专业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三)幼儿园教师
1.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如本科属非全日制学历,须是全日制大专师范类专业毕业。
2.专业要求,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
1.招聘合同制教师87名,具体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2.县教育局统招劳务派遣教师(以下简称“劳务派遣教师”)如报考本次招聘,被录取后产生新的空缺数列入本次招聘人数(以实际空缺数为准),作为新增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要求。
1.本次招聘按同学段、同学科设置报考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报考学校。
2.参加本次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总成绩达到其报考岗位的录取分数线,且有意向选择学校的,该考生原所在学校任教学科的空缺数补充为此次招聘对应的同学段同学科岗位数,并列入本次招聘的岗位,再按新增加的岗位数对应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因考生放弃录取出现空岗,综合考虑进行递补。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教师;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7.本次招聘是为了解决我县学校教师临时紧缺问题,属我县教育局统招的在职在岗且合同期未满的合同制教师,不得报考。
五、人员身份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惠东县合同制教师,不属于事业编制人员;
(二)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与服务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3年。
六、薪酬待遇
全日制大专、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50000元/年;全日制本科以上,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52400元/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且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工作岗位的60000元/年(含“四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
七、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公布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复审(验原件、收复印件)→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选岗→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9日9:00时 至8月21日17:00时 。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和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考生应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合同制教师)》(附件2);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证书的,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于2022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在1年试用期内即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在院校统一办理毕业事项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时提供);
(7)选择职称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的考生需提供中级及以上相关职称证书。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取消聘用。
4.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合同制教师)》(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2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考生按选择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
考生报名时应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报考,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资格初审及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后,由报名系统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2年8月25日至26日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组织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不分学科实行中小学岗位统一试卷,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须带齐《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合同制教师)》及网上报名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可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选岗
1.进行选岗。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至低次序选择报考岗位的学校。进入选岗人员名单及选岗通知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选岗或中途擅离场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2.公布选岗结果。选岗结果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
根据选岗结果确认选择报考岗位学校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5天内必须到各相关学校报到,并与服务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小学岗位,由各中心小学(学校)根据本辖区小学的教学实际和需求统一安排。对不服从统一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3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日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算起。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防疫主要事项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县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实际情况,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县教育局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须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报名后及时注册“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十、考务咨询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