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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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为归口区委宣传部管理,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18周岁至40周岁(即出生日期为1981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
6.户籍(生源)地要求:汕头户籍(汕头生源);
7.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在读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 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31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stcyrmzp2022/)),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截止后不再接收报考申请。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报名审核结果可于9月2日下午16:00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4.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2年9月15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五、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登陆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人保部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2)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扉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
(5)2年以上工作经验证明(单位证明以及相对应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资料);
(6)属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考生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核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证件(除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确定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没有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计到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六、 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 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 公示、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省、市及潮阳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 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 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提前做好出行安排。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潮阳区融媒体中心 (汕头市潮阳广播电视台):0754-83600820
汕头市潮阳区人社局: 0754-8361693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