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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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3
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指挥中心”)为市政府办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岗位:辅助工作人员)。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二)相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中文文秘类、法律类、公共管理类、统计类、计算机专业(以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五)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
(六)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应用能力;
(七)有相关文字工作经历、中共党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12:00),报名地点: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崇川区崇川路58号,产研院9号楼裙楼C407)。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经报名人员电脑填写打印并签字确认无误的《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一份,并贴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1份(不退);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1份(不退);
4.党员、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证明佐证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1份(不退)。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全责。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到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如超过6人,则选择笔试前6名进入面试环节,如超过3人且不足6人,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此次招聘。
(五)资格审核。
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通报至相关人事主管部门。
四、综合测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知识储备、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运用能力等进行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将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递交相关材料进行打分,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综合测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4:2的比例计算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适岗评价×2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组织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及录用
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市再就业工程开发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六、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市指挥中心会同江苏思睿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次选调工作以《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疫情防控
考生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85215157。
2.本公告由南通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3.报名咨询电话: 0513-85218000(市指挥中心办公室),05
监督电话:0513-85215157(市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