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第二轮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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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4
自贡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第一轮招募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自贡市《关于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招募的公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第二轮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募数量及服务年限
我院补充招募医疗卫生机构岗2个(以下简称医疗卫生岗)。服务时间为3年。
二、招募对象
1.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2.离校从未就业的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四川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4.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
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三、岗位设置
医疗卫生岗主要从事协助核酸检测实验室相关工作、协助隔离场所相关工作、协助应急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相关工作,以及其他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四、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23日至8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
报名所需资料:
(1)《自贡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
(3)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区县相关主管理部门的证明或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地点: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西区办公楼人事科404(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胜利巷156号)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由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及提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招募者的思想政治、职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心理适应能力、职业认知度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招募。所有考生报名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七日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完成本市管控措施后即可报名)。
(三)体检
体检由各市、县(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须由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报告。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优先招募原则确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名额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健康自贡”微信公众号、自贡人事考试网、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本院组织体检,与项目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项目人员的资格。
(五)签订协议
本院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六)岗前培训
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对招募人员开展岗位培训。
六、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参照“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本次招募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各地统筹指导下,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七、考核管理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健康自贡”微信公众号、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招募的,责任自负。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