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云东海派出所2022年第二次防暴队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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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9
为进一步提升云东海派出所工作效能,更好地协助派出所开展各项警务辅助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我街道将组织实施云东海派出所防暴队员2022年第二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云东海派出所计划招考防暴队员共18人。报考者可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云东海街道网页的通知公告(http://www.ss.gov.cn/gzjg/ssqydhjd/tzgg/)或“云东海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和招考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或者在云东海派出所工作满两年、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的现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8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5.在云东海派出所工作满两年的现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8月29日至2004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6.在云东海派出所工作满两年的现在职警务辅助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历毕业及以上。
7.具有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云东海派出所2022年第二次防暴队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将职位条件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云东海派出所邮箱,地址:ydhpcs@ss.gov.cn(请按地址信息逐一录入),邮件主题严格按照“报考职位代码-姓名-专业(专业代码)”的格式填写,如“1001-张三-法学(B030101)”。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如实填写的《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云东海派出所2022年第二次防暴队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个人签名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彩色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本人近期免冠电子彩色电子相片;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6.在云东海派出所工作满两年的现在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明,报名后由云东海派出所统一办理。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至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6:00止。招聘联系人:曾警官、熊警官,联系电话:0757-87808026。
(三)资格初审:我单位收到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后,48小时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我单位可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调整该职位招聘条件或取消该职位。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报考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机关雇用人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加分项目
报考人员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不重复计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分计入笔试成绩)。申请加分的需要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条件、分值如下的:
(一)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
(二)军、警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三)云东海派出所从事公安视频侦查工作满2年者,笔试成绩加3分。
六、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达到开考条件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告,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我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把考生的准考证发至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三个科目。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填报的内容为准。
2.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成绩统一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云东海街道网页内公布(http://www.ss.gov.cn/gzjg/ssqydhjd/tzgg/)。
(二)体能测试。
对笔试合格人员,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委托第三方进行体能测试。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组织笔试实际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步,女性为800米跑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考核。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笔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在指定时间内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云东海大道中161号云东海派出所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的报考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入选者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组织实施。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情况。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云东海街道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九、递补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总成绩排名有效期至2023年6月1日,在此期间如入职人员因工作或个人原因被解聘或辞职而出现职位空缺的,由招录单位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决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报考者应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十一、相关事项
招考期间,开通报名咨询热线,联系人:曾警官、熊警官,联系电话:0757-87808026。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