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二期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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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山市政府投资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考生于2022年9月21日至23日(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7:3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操作。
(二)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凡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均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5)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有要求则需上传,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其中岗位需要某具体方面工作经历的,还须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注明该方面的工作经历)。
(6)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材料上传需为PDF格式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核
2022年9月26日至28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于2022年9月29日17:00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试
(一)博士研究生岗位(020220805-20220806),采取考察方式。
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形式、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硕士研究生岗位(020220801-02022080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创新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2.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面试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因体检、考核等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的,硕士研究生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博士研究生岗位按考察结果,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其他
1.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回避规定要求。
4.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6.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3)。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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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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