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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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山市政府投资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本招聘长期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人员,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月度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17:00(以系统提交报名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后,符合开考条件的,即分批次组织开考。
招聘岗位表将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月)》,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者必须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能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者,即取消考试资格;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凡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均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上传需为PDF格式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在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查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后的第4个工作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四、考察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考察形式、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考察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核,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因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核的,可按考察结果从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二)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88368410,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投诉电话:0760-8998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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