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惠州龙门县招聘特殊教育专业教师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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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8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我局决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6名,以加强我县特殊教育学校师资力量,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6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作限制。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2021、2022年参加我县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8日。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9日00:00至2022年11月2日24:00。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统一登陆(网址:https://dcecm.cn)进入报名。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报名,在注册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将所需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和与应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一人只能报考一岗,报考多个岗位视为无效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成功后将无法再修改相关报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检查确认填报信息无误,由于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全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责任自负。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公开招聘管理信息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继续关注本网站公告信息,届时登陆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考生笔试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加分资格。地点:龙门县教育局四楼人事股(龙门县城文化路9号)。
5.所有报名人员均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7.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2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七、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主要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3. 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防疫要求
按省、市、县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5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781313, 7981983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