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22-10-26
湘潭技师学院是一所由湘潭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业务指导的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副厅级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2022年我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与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选调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2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公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新提拔职务或新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公开选调报名条件的几点说明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6 年11月4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1981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湘潭技师学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认定。
4.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等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其中,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6.公开选调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技师学院网 (www.xtjsxy.net) 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时间从2022年11月4日9:00至11月10日17:00。(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湘潭技师学院办公楼三楼314组织人事处办公室
3.报名应提交资料:
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写的《湘潭技师学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④近3年(2019、2020、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⑤报考有任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任免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⑥相关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证明材料;⑦证明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⑧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特别提示: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报考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在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湘潭技师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重要提示
本次选调公告和拟选调人员公示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湘潭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其他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湘潭技师学院官网公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技师学院官网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客观题,占80%,专业知识为主观题,占20%,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5.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登陆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参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湘潭技师学院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具体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员不符合事业单位流动调配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选调人员,不予选调。根据空缺名额,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选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选调计划。拟选调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调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湘潭技师学院官网以及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对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选调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和《刑法》。
六、服务电话
(一)咨询电话:0731-58244977
(二)监督电话:0731-582449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