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委党校选聘2名博士(专业技术岗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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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为进一步加强区委党校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深圳市内外公开选聘2名博士(专业技术岗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公告发布之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数量及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党校2022年11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毕业时须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8.报考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10日之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0日之后出生;报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9.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按顺序整理,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h_dx@szlh.gov.cn,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认证报告(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
4.党员身份证明;
5.参加选聘职员承诺书(见附件3);
6.择优提供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7.科研成果清单;
8.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以上材料需在面试时提交原件以供查验。
(二)资格初审、确定考核对象人选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根据其科研成果及岗位匹配度,按1:3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对象人选。报名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核对象。
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布。
(三)考核
考核包括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面试2个环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评议。对考核对象人选所提供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组织评委进行评议。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核对象人选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授课水平、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结果公布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最终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两人及以上竞聘同一岗位,成绩完全相同的,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决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在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及犯罪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党校签订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通知到考生。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电话:0755—82356729,0755—8235673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电子邮箱:lh_dx@szlh.gov.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538号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党校901室
选聘查询网址: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lh.gov.cn/)
七、其他说明
(一)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职员入编,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