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局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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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30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市财政局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行政机构,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和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政府综合经济部门。代管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另有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三级岗位及以下7名,特设岗位8名(其中,三级岗位2名、四级岗位6名)。
具体条件详见《珠海市财政局2022年下半年合同制职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1.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财政局2022年下半年合同制职员招聘岗位表》,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不得报考综合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符合条件的(除特设岗位)可报考特设岗位;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 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其中,特设类三级岗位人力成本约35万元/年,四级岗位人力成本约29万元/年。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3日- 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 报名材料。
(1)《珠海市财政局2022年下半年合同制职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在“个人承诺”栏签名)、《珠海市财政局2022年下半年合同制职员招聘信息采集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PDF格式扫描件;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格式扫描件。
请将上述材料重命名为“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制成以“职员招聘+岗位编号(范例:①)+考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czjrj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为“职员招聘+岗位编号(范例:①)+考生姓名”。因材料整理不符合要求引起的后果自负。
4. 资格初审。珠海市财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初审符合条件的,短信通知本人参加笔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5. 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设定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胜任工作职位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面试开始之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招聘条件不符合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如考试总成绩合格人数低于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体检对象。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体检的,由珠海市财政局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 体检。体检在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珠海市财政局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 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510451,0756-2523266。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珠海市财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需持有“粤康码”“行程码”绿码、按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时间内的核酸阴性证明、“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如现场发现体温异常将禁止进入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告考生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财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综合事务类和专业技术类:李小姐0756-2510761;特设类:刘小姐 0756-265316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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