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潮州市荣丰学校选聘教师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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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5
潮州市荣丰学校是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新设立的一所专门学校。学校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主要负责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工作,归属潮州市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市学校公开选聘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潮州市荣丰学校教师10名。具体见附件1:《潮州市荣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选聘范围
潮州市辖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有在校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德育方面工作经历。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须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具有创新、开拓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须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为不定等次的除外,试用期后工作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算)。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
6.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周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满与原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选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选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通过现场报名、择优约见,对应聘者采用结构化面试的考试办法进行选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在选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到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市教育局508室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802395。
4.报名要求: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即取消报名资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报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荣丰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须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加具同意报考意见);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所在工作单位开具的有在校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德育方面工作经历的证明;
(5)近三年师德考核表、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开具关于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有效证明(试用期为不定等次的除外,试用期后工作未满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
(6)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在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
(7)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8)其他奖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核和考试
1.由考试工作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按每个岗位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预约进行考试,岗位符合条件者低于1:5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直接进入考试。
2.本次选聘采用的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仍给分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结束后,按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潮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考试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如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约定地点办理聘用手续,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需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出示粤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进入报名及考试现场。考生需密切关注我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最新防疫要求参加考试。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市教育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选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选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8-2802395;
监督电话:0768-2805016。
联系人:陈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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