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14名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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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9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湖北佳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协管员14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岗位:协管员 14名
2、应聘要求:
(1)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老河口市,中专及以上学历,45岁以下。
(2)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作风正派,为人诚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热爱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晚上自愿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国家的政策规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性格开朗,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4、中共党员及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和复审、组织考试、确定拟录用人选、组织体检、录用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自2022年12月27日9:00起开始受理,至2023年1月6日16:00时报名截止(以接收邮件报名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3张1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到以下地址报名:
①老河口市:老河口市颐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39号楼二层2060、2061、2066、2067。
联系人:范小姐,电话:0710-8775189,手机:15172557557(微信同号)。
②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74号。
联系人:毛小姐,联系电话:18727063993(微信同号)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15570670708(微信同号)
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18771550115(微信同号)
3、网上报名:如实填写好《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将《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发送至xylchr@126.com (压缩包及文档名均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
湖北佳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公告确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1:2倍,不足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招聘工作小组委托专业机构出题,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并按要求进行保密,满分100分。考生需按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笔试,未及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以报考同类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1:2的名次入围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领导小组由专家组和湖北佳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满分100分,主要评测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名单等信息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及时关注。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录人员数量,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列出拟录用的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录用对象。
(五)体检
由湖北佳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用人单位确认的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老河口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天。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以后的各环节通知,将通过湖北佳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湖北佳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次招聘的指定机构,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与其不一致的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程序任一环节有舞弊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考试的,必须佩戴口罩,遵守现场防疫守则,现场测试体温低于37.3℃方能进场。候考期间,所有人员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