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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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计划提前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隶属于云南省玉溪市,地处滇中腹地,总面积850平方公里,总人口28万人。区城距省城驻地昆明100公里,距玉溪市政府所在地红塔区(红塔集团总部所在地)21公里。境内镶嵌星云湖、抚仙湖两个高原湖泊,区域东西最大横距31.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33.7公里,最高海拔2648米,最低海拔1690米,全年气候温和湿润,常年平均气温16℃,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季如春,属中亚热带半干燥高原季风气候。
江川,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湖光秀美,物阜民丰、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有闻名世界的古滇国墓葬群遗址李家山,有风光秀美的旅游胜地抚仙湖,有著称天然渔场的星云湖,素有“滇国故里”、“高原水乡”、“云烟之冠”、“鱼米之乡”、“烟花爆竹之乡”的美誉。著名历史人物有“云南白药”创始人曲焕章;有巴拿马世界书法大赛第二名获得者杨嘉善;有“滇军完人”、抗日烈士、陆军上将唐淮源;有陆军上将、滇军代总司令、代理云南省长金汉鼎;有护国运动中屡建奇功,被孙中山誉为“邦家之光”的中将鲁子材;有擅长国画,被载入《中国当代书法家辞典》和《中国当代国画家辞典》的书画家普文治。
近年来,江川区卫生健康事业迅速发展,医院规模不断扩大,设备不断更新,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对医学类相关专业的人才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今年,经江川区委、区政府同意,批准卫生健康系统提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8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及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合格证明)的往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
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招聘7人。口腔医学2人;中医学1人;临床医学(儿科除外)4人。
2.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招聘4人。中医学1人;中西医结合2人;临床医学1人。
3.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招聘2人。临床医学1人,麻醉1人。
4.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招聘2人。预防医学1人;医学影像学1人。
5.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招聘2人。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1人;临床医学1人。
6.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招聘1名。医学影像学1人。
以上合计18人。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2022年12月16日(报名时间)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2022年12月16日(报名时间)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三)关于本次招聘时间计算的规定
此次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慎重考虑。
2.网络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8:00前发送至对应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材料一次完整发送,若出现二次发送时,请电话跟招聘单位联系人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所需资料:《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初选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并进行初选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资格确认
初选结束后,适时电话通知进入资格确认人员。接到通知后,请携带报名时所交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分岗位按初选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四)综合测评
由综合测评组结合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求职动机、与岗位的匹配性、综合素质等方面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综合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笔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考核内容由考官组临时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初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分数由高至低顺序在签约当天依次递补,超时不签将视为放弃。
(六)资格复审
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可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作补充要求。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假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首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应聘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八)考察
对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确定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个人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溪人才网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关注现场公告内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初选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应聘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或其他方式说明。
(五)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六)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八、重要提示
(一)招聘公告通过玉溪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名称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名称表述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如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中的某一要素,而被审查通过的情况发生时,应聘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邮箱:jcxrmyybgs@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3988498189
2.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邮箱:1194320129@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13988488372
3.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邮箱:ynsjcxfyy@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13408729655
4.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邮箱:djzzxwsybg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覃老师13330583096
5.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邮箱ynjcqwwsy@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3887761629
6.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中心卫生院邮箱jcxjcyy@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13308777578
(二)监督电话: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877—6161496
(三)招聘单位网站:玉溪人才网
附件:
1.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提前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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