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昆明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选调教研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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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为切实加强我县教育体育系统教研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寻甸县教育体育系统在职在编且具备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教研员7名。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2.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深厚的教育科学理论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教学研究、组织管理和科研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单位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经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核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由寻甸县教育体育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及城区学校(含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kmxd.gov.cn/、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公开发布。考生可自行登录该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9:00至1月31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3.报名方法:浏览器打开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选择“网上报名”专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网络报名流程》(附件5)。
4.报名需上传证件、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含与报名学历、专业要求一致的学信网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
(2)工作经历及年度履职考核证明(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3)《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4)诚信承诺书。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并确保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真实有效,若填报信息不实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每个选调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经资格审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削减或取消相应选调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2月5日登录报名网站(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生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示期间,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影响排名的,以查分结果为准。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选调岗位按照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笔试考试,以加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选调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含与报名学历、专业要求一致的学信网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寻甸县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2份,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3)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4)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装小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
(5)工作经历及年度履职考核证明原件1份;
(6)笔试准考证;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5.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及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及相关事项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相应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办理调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调入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调动手续并到选调单位报到。选调人员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岗位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个人疏忽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发布的有关信息,保障通讯工具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选调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报考人员若放弃选调的须在考察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请考生公开选调全过程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最新相关要求执行。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寻甸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871-62663135
监督电话:寻甸县纪委监委派驻特色产业园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0871-62665496
寻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871-62654181
未尽事宜由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提示:以担保或任何理由索要财物,扣押证照,均涉嫌违法。一经发现,立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