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高层次人才网编辑
2014-04-06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科技情报研究机构,承担着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存贮、传递及情报分析研究的重要职责。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197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sdstc.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至10月8日(限工作时间)
报名材料包括高层次人才网:1、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1份;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及岗位工作所具备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研究生人才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高校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 :牟 华
联系电话:0531-667772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科技厅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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